刘旭东——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09级涉外法学专业学生

校友简介
刘旭东,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3届涉外法学专业校友,现任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理论法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兼任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法律分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特邀研究员,《重庆高教研究》第二届青年学术委员会委员。他深耕教育法学与法治理论研究领域,主攻教育法典编纂、教育立法、高校法治治理与个人破产法研究。他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3项,涵盖202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2021年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项目,聚焦教育立法、个人破产制度、教师教育惩戒权等核心议题开展深度研究。截至目前,他累计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36篇,其中多篇刊发于《教育研究》《中国高教研究》《复旦教育论坛》等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期刊及CSSCI集刊,10余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学术成果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同时撰写5篇内参刊发于人民日报社《法治参阅》,围绕公共卫生法治、法治社会建设、个人破产制度、人工智能教育立法等议题建言献策,为相关领域决策提供理论参考。
本科,刘旭东就读于中北学院涉外法学专业,在校期间担任班级学习委员,依托学院优良学风与完善培养体系筑牢专业根基,早早确立深造目标。他合理平衡学业与班级工作,既夯实法学知识、练就统筹实干能力,又精进日语技能,打磨出“外语+法学”的复合优势,为后续深造筑牢基础。
怀揣学术热忱,他本科毕业后毅然考研,凭借科学规划与坚韧毅力顺利升学,一路深耕完成硕博深造,系统提升专业素养与科研能力,塑造了严谨的学术思维。博士毕业后,他入职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深耕教研一线,从普通教师成长为理论法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专注教育法治、法学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成为学院青年教研骨干。
从勤勉笃学的学子到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刘旭东以热爱为初心、以奋斗为底气,走出了学术与实践兼具的成长路,彰显了中北学院学子奋进卓越的精神风貌,也为学弟学妹学业规划、考研深造提供了宝贵参考和榜样示范。
校友寄语
心有热爱,行有方向;脚踏实地,终有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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