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26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予以转发,并将学校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拟设立180项左右,其中单列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30项左右(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思政重大项目单列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其中单列面向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本次申报不发布其他分学科选题指南,申请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自拟选题,鼓励围绕重点研究方向开展研究(见附件 2)。

二、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及专职辅导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强化对青年人才的支持,本年度所有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一)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其中,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专职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

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其中,思政专项申报人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成员,主要包括高校党委工作部门干部、共青团干部、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干部等人员,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已满 1 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课题内容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部省级及以上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2023年1月1日以来,被终止或撤项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4.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四)申请人在研读《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的基础上(见附件3),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3年。

三、申报限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重大项目限报2项,思政重大专项限报2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限报1项、专职辅导员限报1项);一般项目限报6项,思政专项限报4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少于50%)。

四、材料提交的相关要求

1.重大项目

5月25日上午11点前,经二级学院、部门汇总后,统一将签字的重大项目纸质(双面打印)申报材料(包括《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附件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7)各1份报送科研与社会合作处,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以类别+单位+申报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

2.一般项目

5月25日下午4点前,经二级学院、部门汇总后,统一将签字盖章的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申报材料(双面打印)(包括《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附件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8)各1份报送科研与社会合作处,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以类别+单位+申报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 邮箱。

3.本通知未尽事宜,详见《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见附件3)

联系人:徐老师,夏老师,电话:0511-88150073,邮箱:zbkyc@nnudy.edu.cn,地址:正德楼233办公室。

 

科研与社会合作处

2026年5月18日




附件 申报通知

附件1.思政重大项目选题指南

附件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点研究方向

附件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附件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

附件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 

附件7.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

附件8.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

附件9.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情况说明








  • 更新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 阅读量

  • 供稿

    科研与社会合作处

  • 文字

    科研与社会合作处

  • 编审

    顾中铸

地址:丹阳市经济开发区正德路8号

电话:(0511)88150013

传真:(0511)88150072

邮编:212300

Copyright © 2018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40446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