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新一轮社科普及专家(讲师)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有效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大力整合全市社科普及人才资源,进一步推动社科普及专家服务基层的力度,实现社科普及专业化和大众化的有机结合,满足公众人文社科 知识普及多样化需求,镇江市社科联近期决定开展新一轮社科普及专家(讲师)推荐工作。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能够严守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所属领域有一定造诣,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活泼的形式、极富感染力的表述普及社科知识。

4.热爱社科普及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特别突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

二、专业类别

1.政治理论类 主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2.法律常识类 主要为《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

3.基础理论类 主要为哲学、经济学、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等社会科学基本知识;

4.传统文化类 主要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镇江地方特色文化;

5.基层党建类 主要为党内政策法规解读、意识形态工作、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廉政教育等;

6.其他社科类 主要为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以及体现人类社会文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其他社会科学知识。

三、入选程序

各二级单位结合相关要求在本单位内进行推荐,被推荐人如实填写《镇江市社科普及专家(讲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并上交学校,学校审核后上报至镇江市社科联,镇江市社科联统筹考虑申报人年龄、专业领域、技术资格等因素,确定专家(讲师)人选,并在镇江社科网公布。

四、专家职责

1.参与研究我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规划、计划,提出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发展的措施、意见和建议。

2.承担社科普及宣讲、科普作品创作、社科活动策划等工作,积极参与公益类社科普及活动;

3.参与社科普及事业的其他相关工作。

请各二级单位于3月13日前,将被推荐人的《登记表》纸质版报送至正德楼209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nsdzbkeyan@163.com。

联系人:秦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0511-88150067。

 

 

 教务处

2024年3月8日

 


附件:镇江市社科普及专家(讲师)登记表



  • 更新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 阅读量

  • 供稿

    教务处

  • 文字

    黄辰

  • 编审

    郝臻威、朱安友

地址:丹阳市经济开发区正德路8号

电话:(0511)88150013

传真:(0511)88150072

Copyright © 2018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4044677号